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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合景注册」~首页
作者:an888    发布于:2024-03-15 22:57   

  首页~「合景注册」~首页7.2.1内包装材料清洁、干燥、无毒、无异味,内包装塑料复合食品包装袋符合GB9683是规定要求,包装袋规格120g/袋、200G/袋、500g/袋、其它根据客户需求而定。

  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方法》

  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线《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16325《干果食品卫生标准》、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7.3.1运输工具具备防尘、防雨、防晒设备,保持干燥、清洁、无异味,不得与其它有毒、有害、有味的物品混装混运。

  7.4.1成品库堆放有垫架、堆放整齐,要保持清洁卫生,阴凉通风,干燥无尘,并有防尘防虫、防鼠设施。

  指标中各项目测定方法分别为:水分测定按GB5009.3的规定执行,总酸测定按GB/T12456规定执行,总糖测定按GB/T10782中总糖规定执行,铅的测定按GB5009.12的规定执行,二氧化硫残留量的测定按GB/T5009.34的规定执行,展青霉素的测定按GB/T5009.185规定执行,菌落总数的测定按GB4789.2的规定执行,大肠菌群的测定按GB/T4789.3的规定执行,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的测定按GB4789.4、GB4789.10第二法、GB/T4789.36的规定执行,净含量允许短缺量按照JJF1070规定方法执行。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疫总局第75号令(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方法》

  水果干制品是指水果经清洗、切分或不切分后,采取自然干燥或人工干燥的方法除去水果组织中的大部分水分面而加工成的制品。

  本标准在编制时,依据NY/T1041《绿色食品干果》设置了感官指标、水分(干果制品),总酸;参照NY/T435《绿色食品水果、蔬菜脆片》制定水分(红枣片(条、块)、红枣粉);参照GB/T26150《免洗红枣》制定总糖(干制红枣、去核红枣、红枣片(条、块)、红枣粉)指标;按照QB2076《水果、蔬菜脆片》设置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依据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设置了二氧化硫残留量;依据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霉素限量》设置了展青霉素;依据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设置了铅;依据GB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设置了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

  为加强对本企业生产的水果干制品原料及辅料、生产工艺、生产过程、终产品的卫生监督,制定企业标准。

  本企业标准在格式和内容上严格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参照NY/T1041《绿色食品干果》质量要求,按照产品的特性确定了产品的技术要求、生产工艺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经过反复试验,产品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上报受理备案。

  本标准规定了水果干制品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测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干制红枣、去核红枣、红枣片(条、块)、红枣粉为原料,经挑选、分级、精洗、经切片或不经切片(条、块)、烘干(50-90℃、1-4h)、粉碎(或不粉碎)、包装制成的水果干制品。

  5.4.1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的测定按GB4789.4、GB4789.10第二法、GB/T4789.36检验方法执行。

  3.2.1水果干制品:以干制红枣、去核红枣为原料,经挑选、分级、精洗、烘干(50-60℃、1-2h)、包装制成的水果干制品。

  3.2.2红枣片(条、块):以干制红枣为原料、经挑选、精洗、切片(条、块)、烘干(80-90℃、3-4h)、包装制成的红枣片(条、块)等干果制品。

  3.2.3红枣粉:以干制红枣为原料,经挑选、精洗、切片(条、块)、烘干(80-90℃、3-4h)、粉碎、包装制成的红枣粉干果制品。

  标准主要内容的确定依据(如技术指标、参数、公式、性能要求、试验方法等统计数据)

  原料要求:干制红枣符合GB/T5835的规定,去核红枣、红枣片(条、块)、红枣粉均符合GB16325、GB2762、GB2763的规定要求、生产用水符合GB5749的规定,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符合GB14881的规定。

  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线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刷定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测定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6325干果食品卫生标准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4789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t478936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埃希氏菌0157

  产品经检验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产品,若有一项以上(含一项)不合格,则对备查样进行复查,复查结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不合格。微生物指标不得复验。

  注2: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

  7.4.2库房码入箱体离地20cm以上,离墙30cm以上,中间留有通道,并以品种进行分别类堆放,产品入库必须依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依次出库。

  按照《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的规定

  5.1.1感官检验:在自然光线下,将样品置于清洁、干燥的白瓷盘中,用目测检验色泽,嗅其气味,然后用餐刀按四分法分开,观察组织及杂质,品尝滋味与气味,做出评价。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本)适用于本文件。

  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参照国家相关标准,并结合企业生产实际制定本企业标准。

  同一批次产品的抽样基数不得少于20kg,抽样数量不少于2kg(不少于12个独立包装),分为2份,1份检验,1份备查。

  6.3.1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净含量、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二氧化碳残留量。

  6.3.2每批产品应经生产企业检验部门按照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并出具产品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厂。

  6.4.1型式检验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规定的5.2-5.6的全部项目。

  果形饱满,具有本品种应有的特征,果实大且大小均匀,肉质肥厚,无霉变、浆头、不熟果和病果

  果形饱满,具有本品种应有的特征,果实大且大小均匀,肉质肥厚,无霉变、浆头、不熟果和病果

  果形饱满良好,具有本品种应有的特征,果实大且大小均匀,肉质肥厚,无霉变、浆头、不熟果和病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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